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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

香港警務處(下稱警務處)於2011年12月1日開始推行「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下稱「查核機制」)。

為了保障服務使用者免受侵害,本會提供活動之負責職員/導師均已進行「查核機制」,並確定該職員/導師沒有性罪行定罪之紀錄。「查核機制」每十八個月續期一次。

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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