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慈善團體:根據《社團條例》(第151章) 成立的社團或《稅務條例》第88條獲豁免繳稅的慈善機構及慈善信託的名單
#其他設施 :
- 投映機 $100
- 銀幕 $50
- 手提電腦 $100
- 揚聲器 $50
- 歷奇器材 $200起 (只限註冊教練使用)
可供租用器材:
-蕩蕩橋
-獨木橋
-車呔陣
-交叉繩
-遊搓繩
-功夫繩
-窗簾繩
-搖擺梯
-Cargo Net
-推繩
二) 租用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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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列費用適用於星期一至六,星期日及公眾假期租用場地:每小時另加$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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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場地每次最少 2 小時,閣樓輔導/治療室除外,之後以每 1 小時為計算單位,超時 15 分鐘或以上作 1 小時計。
三) 租用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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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用申請表可在協會網頁下載(https://www.hkyca.org.hk)。填妥申請表,連同機構/團體註冊證明副本,傳真、電郵或遞交本中心。(政府認可的註冊慈善團體,須同時附交香港稅務局發出的慈善機構證明書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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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更改租用日期及/或時間,最少需於租用前7 天以電郵/傳真通知本中心(須視乎所選日期/時間是否已被租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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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付場地租用費後,若需取消租用服務,須以電郵/傳真通知本中心,而有關退款將根據以下所列發還:
四) 繳費方法
本中心於收到申請表後三天內以電話或電子郵件回覆申請結果。核實租用後,本中心會發出「付款通知書」予租用者,以作確認及繳付場地租用費。
申請團體須於申請作實後十個工作天內繳付全數。逾期繳款者,本會作自動取消申請租用場地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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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劃線支票繳費(期票恕不接納),抬頭「香港青少年輔導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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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入帳(匯豐銀行帳戶:168 305548 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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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身到協會會址繳費(收現金、支票、八達通、PayMe或Tap&Go QR 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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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y Me (付款連結: https://qr.payme.hsbc.com.hk/2/FZa2p74VfZW8TrTm75e4e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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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達通 (付款連結: https://app.octopus.com.hk/qrpayment?token=OEM030542367040111203344490407A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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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S (繳費靈):商戶編號:6342 賬單號碼:2022001002
五) 租用/使用場地守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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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用者必須遵守本中心所定的「租用/使用場地守則」。如有違規者,本中心有權終止其租用,已繳之款額概不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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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用之場地不可作為非法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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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人數不得超出場地設施之限定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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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用者可於所租用的時間前15 分鐘辦理使用場地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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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用者須準時交還場地,並於本中心辦公室辦理退還場地手續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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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地租用費已包基本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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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本中心許可,租用者不得在本中心範圍內隨處擺放張貼告示、通告及任何宣傳物品等,如有發現,有關物品將被移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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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禁吸煙及禁止任何形式的買賣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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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禁攜帶違禁品、危險物品或不雅物品進入本中心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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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用者可於租用場地內飲食,但必須清潔曾使用之地方。如有違反,本中心保留權利追討相關的清潔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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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用者不得擅自移動或拆除場地內的固定設施,使用房間後所有檯椅、設備用品須安放原位及保持原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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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用期間,所有設施如有損毀、破壞或遺失,租用者須賠償本中心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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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八號或以上颱風信號或黑色暴雨警告信號懸掛期間,本中心將會關閉,所有場地租用將會取消,租用者可以申請退款。本中心在八號或以上颱風信號或黑色暴雨警告信號除下兩小時後照常服務,所有場地將照常開放,租用者須於有關信號除下後兩小時內,以電話方式聯絡本中心,通知有關信號除下後使用場地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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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保留收據作退款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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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用/使用者的一切活動與本中心無關,本中心不會承擔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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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用/使用者明白及同意其一切活動均須符合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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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中心保留場地租用/使用規則的修改及最終解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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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任何查詢,請聯絡本中心
辦公時間:9:00 - 18:00 (星期一至六)
電 話:(852) 2153 9473
查詢電郵:info@hkyca.org.hk
傳真號碼:3580 0240
*2022年6月起生效


